本報北京8月11日訊 記者萬靜 為了提高國家科技發展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國家科技計劃及專項資金後補助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2013隨身碟年年底出台。今天,財政部、科技部相關人士就有關問題,接受記者採訪時披露,《規定》針對不同類型的科技活動提出了三種後補助資助方式,包括事前立項事後補助、獎勵性後補助和共享服務後補助,對創新財政經費支持方式、推動企業真正成為科技投入和科技創新的主體具有重要意義。後補助方式實行“先實施,後撥款”的資助機制,使經費投入與科研產出相掛鉤,形成了一個從重過程轉變為重結果、以結果為導向的科研管理模式,也有利於提高財政科技經費的使用效益和科技資源的配置效果。
  《規定》在加強後補助監督檢查方面,提出了幾點要房屋買賣求:一是要與信用管理制度掛鉤,對項目單位、專家、中介機構、第三方機構和用戶等參與各方進行信用記錄,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二是及時進行信息公開,公開後補助經費支持單位、補助情況、違規行為及處理結果等信息,接受監督,形成內外部監管合力,讓資金在陽光下運行。
  據悉,後補助管理方式將在科技部歸口管理且符合實施條件的國家科技計劃及專項項目中推進實施,納入目前的國家科技計劃管理體系台東民宿統一管理,不單獨設置專項。
  《規定》明確,根據企業申報項目本身特點和相關科技計劃及專項的管理要求,對不同的科研項抗癌食物目將採取不同的經費資助方式。對於市場導向類的科研項目,將更多地由企業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組織研發,政府通過後補助方式給予支持;對於基礎前沿類和公益性科研項目以及事關國家戰略需求和長遠發展的重大科研項目,則仍採用現有前補助支持方式。此外,對於實施事前立項事後補助項目的企業來說,因企業需先行投入資金進行研發,且自行承擔項目失敗的風險,故這一資助方式主要面向有科研需求並具備一定資金實力的企業,並非所有企業均具備實施條件。
  (原標題:以結果為導向加買屋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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